新疆装配式建筑:活动房搭建时的一些基本要求
荷载要求:活动房屋在使用场所应能承受十年一遇的雪荷载和风荷载。根据G**068-2001,拖车结构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0.9。根据GB 50018-2002、CECS 102:2002和G**011-2001。屋面活荷载为0.3kN/m2,楼板和走道活荷载为1.5kN/m2。
楼梯要求:对于二层拖车,如果建筑长度超过20m或单层面积超过150 m2,应设置两个楼梯,建筑长度每增加20m应增加一个楼梯。
消防要求:活动房屋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临时建筑的消防规范。目前,天津和北京已经禁止使用聚苯乙烯夹芯板建造移动房屋。
防雷要求:雷击会损坏拖车。根据对拖车周围建筑物的分析,拖车在必要时应进行防雷设计。
钢材要求:结构型钢、钢板应符合相应标准GB/T 700-2006、GB/T 701-2008、GB/T 706-2008、GB/T 1591-2008、GB/T 6725-2008、GB/T 13793-2008。
胶合板要求:玻璃镁板应符合JC688-2006。其他材质的地板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。胶合板应符合GB/T 9846的要求,阻燃胶合板应符合GB/T18101-2000的要求,竹胶合板应符合GB/T13123-2003的要求。
说到这里,相信大家对新疆装配式建筑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了吧。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,或者到新疆装配式建筑公司参观考察,期待您的光临!